據新華社電縣級以上政府應組織畢業后一年內尚未就業的畢業生參加見習,并與見習單位共同支付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百分之八十的生活補貼。這一規定被寫進22日提交給廣東省人大常委會審議的《廣東省高等學校學生實習與畢業生見習條例(草案)》。
草案規定,若畢業生在見習期間或見習期滿后被見習單位正式錄用,見習單位則需及時與其簽訂勞動合同、繳納社會保險,且見習時間按國家有關規定計入工齡。對接收畢業生見習并支付見習補貼的企業,將給予稅收優惠。
4月,廣東省政府出臺措施,承諾未來3年將提供6萬個見習崗位,并要求見習單位與所在地政府共同為參加見習的畢業生提供生活補貼。
草案禁止見習單位安排見習畢業生從事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有安全隱患環境下的勞動;此外,見習畢業生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每周連續休息不少于2日。
鑒于見習的目的還是在于累積工作經驗、提高畢業生的個人能力和就業競爭力,最終實現就業,草案規定見習期限一般為3至6個月,最長不超過1年。
來源:人民網教育